湛江理工职业学校排课调课制度
为规范教学工作环节,确保教学秩序,有效实施教学计划,结合学校具体情况,特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排课
1、教务科统筹排课。所有课程均由教务科统一调配编制全校总课表。
2、每学期在结束新课前1个月,各教研组应严格按教学大纲要求向教务科上报下学期开课计划,开课计划包括开课年级、专业、课程名称、周课时、任课教师等。若因特殊情况,需调整教学计划者,必须报教务科批准。
全校总课表将于每学期开学之时下发给各教研组,所有教师要严格按照新课表执行。因上报、下达出错,导致教学事故的,由相关责任人负责。
3、排课班级原则上按独立班级为单位,在本班教室上课,大课合班在大教室上课,严禁擅自分班或合班上课。上课教室由教务科统一安排。
二、调、停课
如果因特殊情况需要调、停课,则按以下规定执行:
1、全校性统一停课需要调课或补课的,由教务科统一安排。
2、调课一般需提前3天上报教务科,因特殊原因来不及填写调课单的,应先电话报批,事后补填调课单。
3、申请调、停课未得到批准,教师不得自行停课,否则按擅自停课作教学事故处理。
4、教师无故不上课或不补课,或未按教学计划安排提前结束课程,按擅自停课处理。
5、因法定节假日、学校运动会等原因停课的,一般不予补课,擅自补课不计其工作量。
三、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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