湛江理工职业学校实习(训)管理规定
实习(训)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,其任务是使学生了解与本专业有关的生产过程、生产技术和管理知识,掌握相关职业岗位的基本操作技能,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素质和职业岗位工作能力。
切实抓好实习(训)基地建设,应尽量采用较先进的实训手段,尤其是理工科专业,要创造条件提供一个真实(或仿真)职业氛围进行实习(训)。为建设集理论教学、实验、实习、技能等级考核、生产、技能服务和培训等多功能的实训基地,积极探索实习教学与“产、学、研”相结合的新途径、新方法,力争使职业技能训练和考核与社会职业资格证书接轨,特制定本规定。
一、实习(训)内容与形式
社会调查(见习):目的是使学生全面了解生产、建设、管理、服务第一线的一般过程和相关单位的一般情况。
专业实习:学生在掌握一定专业知识的基础上,通过到工作现场参加实际工作,学习与本专业相关的生产过程、技术与管理等方面的知识。
专业实训(专业基本技能训练):学生在掌握一定专业知识的基础上,到专业实训室或校外实训基地参加专业基本技能训练、职业岗位技能训练,掌握职业岗位技能。
二、组织机构
实习(训)管理体系由教务科、教研组和指导教师组成,其主要职能如下:
(一)教务科
1、负责学校实习(训)计划管理和宏观指导。
2、制定实习(训)的指导性文件;审批实习(训)大纲,审定实习(训)计划和实施方案;研究、处理实习(训)中的重大问题。
3、协助各教学单位建立教学实习(训)基地。
4、检查各专业实习(训)质量,组织评估,组织专家评选实习(训)先进单位。
5、组织开展实习(训)教学研究和实习(训)教学改革工作。
6、每学年组织一次实习(训)经验交流会。
7、负责实习(训)经费的使用规划管理。
(二)教研组
1、组织拟订实习(训)大纲,编写实习(训)指导书活教材。实习(训)大纲应包括:实习(训)目的和任务、实习(训)要求、实习(训)内容、实习(训)程序和时间分配、对学生的要求及成绩评定办法。有实习(训)基地的单位要与基地协商,编写介绍基地运作、管理、先进技术和设备的实习(训)教材。
2、按照就地就近和相对稳定的原则认真选择实习(训)单位。
3、审定实习(训)小组负责人和指导教师。各组必须选派政治思想好、有组织领导能力、教学经验丰富、业务能力和责任心强、熟悉实习(训)教学的教师担任实习(训)指导工作。
4、组织制定实习(训)计划,组织教师做好实习(训)准备,做好实习(训)小组出发前的组织工作和思想教育。
5、联系落实实习(训)场所,检查各实习(训)小组的准备工作和实习(训)计划执行情况,检查实习(训)各环节的完成情况,及时协助解决实习(训)中出现的问题。
7、负责收集、汇总实习(训)的各类教学文件(包括报表、总结、学生实习(训)考勤、实习(训)日志、实习(训)报告等)。
8、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提出实习(训)的经费计划。
(三)指导教师
1、指导教师必须做到以身作则、为人师表、教书育人。关心学生的思想、学习、生活和安全。贯彻启发式的实习(训)指导原则,对学生提出的问题认真解答。
2、根据实习(训)大纲,结合实习(训)单位的具体情况,拟定实习(训)实施方案和日程表。
3、积极做好出发前的实习(训)动员工作。认真学习实习(训)纪律安全和保密教育,准备好实习(训)资料和劳保用品。
4、实行逐日考勤制度,对违纪学生提出处理意见,对严重违纪的学生可以作出停止其实习(训)的决定。
5、记录实习(训)过程,填写《实习(训)指导教师工作手册》。
6、与实习(训)单位加强联系,争取对方的指导和帮助。利用实习(训)机会承担生产任务、技术改造、技术咨询、专题讲座和科研工作,组织学生因地制宜的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等。
7、负责实习(训)小组的交通、食宿和经费开支等事项的落实。
8、实习(训)结束时听取实习(训)单位的意见和建议,收集实习(训)生对实习(训)单位的建议,以便双方今后更好的合作。
9、根据实习(训)成绩评定标准,做好学生实习(训)成绩评定。完成实习(训)总结,并于实习(训)结束后一周内交教研组。
三、实习(训)教学文件、任务、计划的制定
1、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实习(训)和基本技能训练项目必须按时、按质、按量完成,如需变更,应由教研组提出书面报告,送教务科审核,报主管教学校长批准后,方可实施。
2、所有实习(训)和基本技能训练必须有实习(训)计划、实习(训)大纲和指导书。实习(训)计划、实习(训)大纲和指导书由教研组组织有关专业教师编写,由教研组审核后,经教务科批准执行。
3、实习(训)指导教师于实习(训)前一周根据实习(训)计划编写详细的实习(训)实施方案,按程序报教务科备案。实习(训)实施方案应包括:实习(训)目的、主要内容和要求,实习(训)地点及时间[实习(训)阶段]安排,实习(训)学生分组(指定小组长)分配工位(人、机一一对应)、所需设备设施、经费等。
四、实习(训)前期准备
1、实习(训)前,教研组应组织指导教师做好学生动员工作,检查实习(训)前的准备情况,讲清实习目的、任务与要求。
2、指导教师在实习(训)前应对实习(训)过程进行精心、周密的设计,并按实习(训)教学单元编写教案,使全体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达到教学大纲的要求。
3、大型实习(训),应成立实习(训)指导小组,设组长一名,组员若干名。并应提前与实习(训)单位联系,确定校企双方指导教师。并根据实习大纲要求,结合现场实际制定实习(训)计划。
五、实习(训)组织指导
1、指导教师应全程参与组织指导工作,按照实习(训)实施方案的要求,精心组织指导,及时指导解决学生实习(训)中遇到的实际问题,必要时还要做好实习(训)示范工作,使学生圆满完成实习(训)任务。
2、指导教师对实习(训)的安全负责。到生产单位实习(训),指导教师应请该单位安全部门对学生分级安全教育。实习(训)过程中监督学生遵守安全操作规程,确保设备和人身安全。若发生事故,应及时处理,做好事故记录,并及时报学校主管部门。对违反安全规程且不听劝导的学生,指导教师可停止其实习(训)。
3、指导教师记录实习(训)过程,填写《实习(训)指导教师工作手册》。
4、指导教师在实习(训)整个过程中还应做好学生管理的思想工作,尤其应对学生进行职业(行业)规范和职业道德教育。
六、实习(训)报告(作业)
1、实习(训)期间学生必须认真填写《学生实习(训)手册》,按期完成实习(训)作业,实习(训)结束时,并按实习(训)大纲要求写出实习(训)报告或总结,按时交指导教师批阅。
2、指导教师必须认真批阅学生实习(训)报告或总结等,在实习(训)过程中还应记录学生实习(训)中的表现,在此基础上写出实习(训)评语,评述学生实习(训)中表现。
七、成绩考核
实习(训)结束时必须对学生进行综合考核,有条件的综合考核应以实操考核为主,结合笔试或现场口试。无论采用何种考核方式,都应准备考卷及评分方法。实习(训)成绩由实习(训)考勤、实习(训)日志、实习(训)报告、实习(训)指导教师考核评价四部分组成。指导教师综合这四方面成绩,按优秀、良好、中等、及格、不及格五个等级评定。
优秀:熟练达到实习(训)大纲的要求。实习(训)过程中积极主动,虚心好学,严格要求自己,服从校内外实习(训)指导教师的领导和安排。遵守实习(训)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,实习(训)总结有丰富的材料,能运用学过的理论对某些问题加以深入的分析,考核时能够圆满回答问题。
良好:达到实习(训)大纲的要求,实习(训)态度认真,遵守实习(训)单位的规章制度。实习(训)总结有较丰富的材料,并能较好的运用所学知识,考核时能较好的回答问题。
中等:达到实习(训)大纲的主要要求,实习(训)态度较认真,表现尚好。实习(训)总结有材料,考核时能回答主要问题。
及格:达到实习(训)大纲的基本要求,实习(训)期间表现一般。实习(训)总结基本正确,但不够完整、系统。考核中能基本回答主要问题。
不及格:有下列情况之一:(1)未达到实习(训)大纲的基本要求;(2)实习(训)报告混乱,内容有原则性的错误,考查时不能回答基本问题;(3)实习(训)缺席累计达三分之一及以上;(4)实习(训)中严重违反纪律。
不填写《学生实习(训)手册》的学生不予评定成绩。无故不参加实习(训)者,以旷课论。
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参加技能鉴定的基本技能训练,以技能鉴定结果为其成绩。
实习(训)及基本技能训练成绩列入成绩单。
八、实习(训)总结及其它
1、实习(训)结束后,指导教师应于一周内向所在教研组提交书面总结、教案、实习(训)日志、学生实习(训)考勤及实习(训)记录等。
2、教研组应召开学生座谈会,听取学生对实习(训)的评价、意见和建议。
3、教务科、教研组应对各次实习(训)进行教学检查或随机抽查并做好记录,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。
九、本规定自颁发之日起实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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